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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用一个手机炒股票违法吗

laughing168 2021年12月19日 150 0

#普法行动#原创 小壹口 壹口合规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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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第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辖区某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违规持有、买卖证券行为进行处罚。

与丈夫共同炒股逾6.8亿元,整体亏损,被罚35万

当事人:罗某方,2012年4月18日至2018年11月28日,当事人在某证券公司广州开创大道北证券营业部担任客户经理。

“罗某方”中信证券账户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信证券广州临江大道营业部开立,2018年4月13日销户。

根据罗某方的要求和安排,刘某娟、肖某1、肖某2、罗某云开立了证券账户,并交由罗某方使用。罗某方在从业期间内,与丈夫肖某(现已离婚)共同控制刘某娟、肖某1、肖某2、罗某云的证券账户(含信用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6.838亿元,整体交易亏损。其中,交易资金的来源、去向主要为罗某方,交易的盈亏由其家庭共同承担。

监管部门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规,责令当事人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5万元罚款

年内已有16名从业人员炒股被行政处罚

年内,算上本例,因违规炒股被行政处罚的从业人员已达16人。同时,还有若干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采取监管措施,由于监管措施披露的信息较少,故本文未做收纳整理。

从岗位分布上看,除其中1例未明确所在部门外,其余人员均为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其中,分支机构总经理4人,分支机构副总经理1人,经纪人3人,员工6人,投顾1人。

从盈亏情况上看,12人亏损,4人盈利。5名分支机构老总中1人盈利、4人亏损。

1.2021年10月19日,上海证监局对证券营业部员工郁某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郁某2016年6月22日至2018年4月4日控制使用其父亲账户,2011年11月3日至2018年4月4日控制使用其母亲账户,主要使用郁某的手机委托下单进行股票交易。郁某使用上述两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为2494万元,盈利54.72万元。依规,监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54.72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2021年9月6日,上海证监局对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徐某丰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任职期间,徐某丰实际控制使用“徐某杰”开立的证券账户买卖、持有股票,累计成交金额为3.78亿元,涉案交易累计为亏损。依规,监管部门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3.2021年6月11日,安徽证监局对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周某涛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周某涛于2014年2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借用“王某某”“曹某”等10人共计15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行为,累计买入5.95亿元,累计卖出5.95亿元,扣除佣金税费后,亏损642.26万元。依规,监管部门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20万元罚款。

4.2021年5月25日,湖北证监局对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刘某麟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3年9月26日至2019年1月29日期间,刘某麟使用弟弟账户交易合计11681笔,交易46只股票,成交金额6354.58万元,账户盈利97.01万元。依规,监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97.01万,并处以97.01万罚款。(备注:按照当事人的说法,其本人炒股的本金部分来自于券商融资,并支付融资利息和费用120万,实际亏损23万。)

5.2021年5月25日,湖北证监局对某证券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帖某卫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 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0月31日,帖某卫控制使用“余某”账户买卖交易金额为1937.4万元,亏损14.9万元。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10月18日,帖某卫控制使用“马某”账户买卖交易金额为2826.4万元,亏损26.3万元。两个账户合计亏损了41.2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对其处以20万罚款。

6.2021年5月24日,江苏证监局对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赵某伟、郭某鸣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7年3月起至2018年10月,二人共同使用他人账户炒股共计亏损16.68万元。同时,2015年11月起至2018年10月,赵某伟还单独使用6个他人账户炒股,亏损74.98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对赵某伟、郭某鸣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7.2021年5月13日,青岛证监局对证券营业部经纪人杨某君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8年10月31日至12月19日,杨某君通过他人账户买卖股票,合计买入成交金额为43.32万元,卖出成交金额为43.55万元,扣除税费后盈利1361.92元。依规,监管部门对杨某君没收违法所得1361.92元,并处以4万元罚款。

8.2021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单某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7年6月到11月,单某使用“孙某某”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买入金额29.92万元,卖出金额25.47万元,亏损4.26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9.2021年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营业部投资顾问黄某雄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黄某雄控制使用他人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跟踪客户交易信息,趋同交易股票46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2.29亿元,趋同交易获利300余万元。依规,监管部门责令黄某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黄建雄违法所得308.14万元,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10.2021年4月16日,四川证监局对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刘某杰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0年6月至2019年2月,刘某杰实际控制和使用二姨证券账户组买卖股票,交易金额累计4.24亿元,交易亏损累计263.02万元。依规,监管部门责令刘某杰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罚款80万元。

11.2021年3月23日,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江某涛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07年12月21日至调查截止日,江某涛使用父亲证券账户组交易股票2,856只次,交易金额11.79亿元,盈利1499.62万元。依规,监管部门没收江某涛违法所得1499.62万元,并处以1400万元罚款。

12.2021年3月8日,山东证监局对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张某春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5年6月2日至2017年7月7日,张某春使用配偶账户持有、买卖股票20只,买卖股票总成交金额1012.14万元,亏损17.67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对张某春处以3万元罚款。

13.2021年1月12日,四川证监局对证券营业部经纪人徐某霞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5年12月15日至2019年11月26日,徐某霞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交易累计亏损3.74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对徐某霞处以1万元罚款。

14.2021年1月4日,四川证监局对证券营业部经纪人庞某违规炒股进行行政处罚。经查:2017年3月8日至2019年10月10日,庞某操作他人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买入金额93.85万元,卖出金额86.02元,交易累计亏损28.07万元。依规,监管部门对庞某处以2万元罚款。

从上面这一桩桩鲜活的违规炒股案例看,从业人员炒股基本上是十炒九亏!削尖了脑袋,顶着违规被查的风险,去做大概率赔钱的买卖,这种事真的不能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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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laughing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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